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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备案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2011-10-27 添加作者: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各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省2008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国际货运统计数据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已成为全国行业百强排名活动、企业信用评价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政策的依据,为了确保2008年度业务备案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了解全行业的发展情况,请尚未完2008年度业务备案工作的企业抓紧时间,务于2009610日前将上年度业务数据上传。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注意年度经营情况中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
      2、 各类营业额是指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总和(不扣除向承运人等最终支付的费用),不是缴纳营业税的依据。年营业总额=美元+人民币,应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或合并后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3、 没有具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公司或下设分支机构,诸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在向所在地区货代企业业务备案机关或单位申报时,只须在年度经营情况中填写本部和其下属非法人企业的相关统计内容,并向备案机关或单位递交非法人企业名单;但无须填写其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统计内容,其下属法人企业须向所在地区的货代企业业务备案机关或单位申报;以免其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重复统计(即业务数据采用属地统计原则)。
      4、 仓储:主要指仓储租金收入和劳务费收入。其中劳务费用收入包括:装卸费、出入库费、拆箱装箱费、包装整理费等。
      5、 缴纳税金,是指营业税、所得税、附加税等。

  网址: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打开网页后从页面左侧菜单进入相应备案程序,按系统提示操作。

6.完成网上备案后,将备案表及手工填报的各港口、空运流向统计表传真至陕西货代协会。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陕西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王芸   苏梅

电话(传真):029-87439085 

 

 

                     

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