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登录并在线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登记表》。下载及系统地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或在陕西省商务厅主页上网上办事栏目直接点击“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进入。
二、初次办理企业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纸质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登记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文件,包括企业简介和申请事项;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的中英文简介。
7、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的企业除第五、六项材料不提供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原企业的备案登记表原件。
2、如果备案登记表丢失的,需提交有效的登报遗失证明。
四、如企业递交备案材料合格,经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经办人初审和对外贸易处领导复审
后3-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注意事项:
1、备案登记机关将每周2,周4下午工作时间内对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变更的申请和咨询进行集中办理,其余时间不受理企业申办和咨询要求。
2、所有纸质的资料提交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大院内西侧陕西省商务厅505房间(来访请开单位介绍信)。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陕西省商务厅只接受省属企业的办理申请,地市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在陕西省商务厅办理的,需提出要求并征得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省属企业在线提交电子版《登记表》的前三栏属地选项为“陕西省”“陕西省”“陕西省商务厅”。






